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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0-01 23:26:55 人浏览

导读:

当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是双方之间特别关键的一个部分了。其中房产就是在婚姻诉讼当中非常重要的财产部分。那么,如果在婚姻诉讼中出现了房产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时,会怎么判决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当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就是双方之间特别关键的一个部分了。其中房产就是在婚姻诉讼当中非常重要的财产部分。那么,如果在婚姻诉讼中出现了房产只登记在一方的名下时,会怎么判决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

  如果是一方结婚前购买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一方外遇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协议分割的话,不用区分是否外遇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即可。如果是判决离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对方有外遇的证据,那么一般也只能是平分。如果只是对方一夜情、嫖娼等情况导致离婚,在离婚时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夫妻离婚财产债务怎么分配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相关问题,确定离婚债务分割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而夫妻一方债务的,则需要一方对自己所负债务进行偿还。因此,离婚债务如何分割关键是要确定离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的相关内容。这种情况下房产的分割需要房产的购买时间来进行区分,如果是婚前购买那么就是一方的财产。下面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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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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