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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9 10:02:5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视的,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有些夫妻会选择将财产赠与子女,以便能够让子女将来有更好的生活,那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予子女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视的,如果要进行财产分割的话,有些夫妻会选择将财产赠与子女,以便能够让子女将来有更好的生活,那么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予子女可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吗

  可以的,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草拟专业的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然后可以将自身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并且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离婚协议书需要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判决离婚的,需要有法院的裁判文书,以上两种方式受法律保护。

  二、赠与给子女的房产没过户能否撤销

  律师分析: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婚姻关系双方离婚时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中涉及的财产赠与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约定的赠与合同的根本区别在于,离婚时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以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为前提的,与协议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约定是一个整体,是该以婚姻关系解除为内容的具有一定的身份关系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关于“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的规定,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中关于赠与能否撤销的法律适用,应当基于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首先考虑婚姻法对该行为的法律判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关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规定,赠与的约定,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得撤销。

  因此,赠与给子女的房产就算没有办理过户,在没有法定事由的前提下,是不能撤销的。但被赠与人应当积极向法院主张权利,在赠与人不愿意配合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益。

  三、婚姻法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可以吗的相关介绍,对于要离婚的夫妻来讲,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一下协议的具体内容,要将双方的财产合理的进行分配,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如果对此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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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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