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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3 01:09:36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知道,有些案件一审判决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福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当然,离婚案件也是这样的。比如说,某人对离婚判决不服,便想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这是可以的。那么,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此问题。以下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我们知道,有些案件一审判决后,如果对判决结果不福是可以提起上诉的。当然,离婚案件也是这样的。比如说,某人对离婚判决不服,便想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这是可以的。那么,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此问题。以下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

  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二、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当递交离婚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三、法院离婚判决的作用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因此,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明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可以了。

  以上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不服判决上诉流程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审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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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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