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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20:08:47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哺乳期是不能诉讼离婚。那么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哺乳期过去1年后男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当然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是需要受理。在哺乳期内婚姻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这也是有效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哺乳期是不能诉讼离婚。那么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哺乳期过去1年后男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当然根据婚姻法规定在哺乳期内女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是需要受理。在哺乳期内婚姻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这也是有效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下相关内容。

  一、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哺乳期一般是一年,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但是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六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三、离婚案件管辖的几种情形

  (一)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离婚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情形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涉外离婚情形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哺乳期多久可以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法院是不会受理的除非法院认为需要受理,在哺乳期离婚需要女方自愿同意。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上面的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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