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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定过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22 16:41:37 人浏览

导读: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城市去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一种行为,但离婚的时候存在法定过错的则需要离婚,那么离婚他的法定过错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法定过错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城市去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一种行为,但离婚的时候存在法定过错的则需要离婚,那么离婚他的法定过错有哪些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法定过错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法定过错有哪些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以夫妻名义则构成第(一)项所说的重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单方面申请离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效力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法定过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这都是属于离婚法定过错的一种,有了这些法定过错,都是可以请求离婚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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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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