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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9 05:13:09 人浏览

导读: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的个人条件以及精神状况、是否有疾病、孩子的年龄都是影响的重要因素。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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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9、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10、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二、抚养权的争取办法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三、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定的全部内容。在离婚之前应该多多与孩子相处,增进与孩子之间的亲情,这对抚养权的归属是有帮助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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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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