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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解除时能否办理离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4:47:44 人浏览

导读:

在有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婚姻法是认可事实婚姻的存在的,但是现在是不认定事实婚姻,因此事实婚姻在需要解除相关关系的时候,双方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的手续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事实婚姻解除时能否办理离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在有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婚姻法是认可事实婚姻的存在的,但是现在是不认定事实婚姻,因此事实婚姻在需要解除相关关系的时候,双方是不需要办理离婚的手续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事实婚姻解除时能否办理离婚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事实婚姻解除时能否办理离婚

  事实婚姻也是婚姻关系的一种,只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

  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在这之前我国的《婚姻法》对事实婚姻是认可的,所以在此之前事实婚姻确实受到法律保护。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已经没有维持下去的可能,准许双方离婚。也就是说,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办理离婚。1994年2月1日以后,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从此事实婚姻不再被法律所认可,事实婚姻双方的夫妻权益不再受到法律保护,因此不能办理法律上的离婚。

  二、具体案例

  古某(男,25岁)与邓某(女,20岁)于1995年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1996年初,古某与邓某向双方父母提出结婚。双方父母一致反对。古某与邓某为躲避家人的干涉,到县城租房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为共同生活购置了家具、电器和其他生活用品。所需费用用古某打工的收入支付。邓某无工作。1996年8月,古某在打工过程中因事故身亡。古某的父母认为古某在与邓某共同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是以古某的打工收入购买的。古某与邓某未办理婚姻登记,不是夫妻,该财产应当由自己继承。邓某认为,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该财产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大部分由自己继承。双方争执不下,古某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分析: 事实婚姻是相对于法定婚姻而言的,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四)事实婚姻违反了婚姻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非法同居是指当事人双方秘密地或公开地以通奸、姘居或同居为形式而结合的违法两性关系。除了事实婚姻之外,其他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同居的男女关系,均为非法同居。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事实婚姻是不被婚姻法所认可的,因此在解除这一法律关系的时候,自然也是不在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的,好了以上就是事实婚姻解除时能否办理离婚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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