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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立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4 02:13:12 人浏览

导读:

遗嘱,在我们的生活中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书面形式。因为任何一个人都逃离不了生老病死,而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主体,是牵扯到很多东西的。那么说到遗嘱的话,这个遗嘱怎么立才有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怎么立有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遗嘱,在我们的生活中属于一种比较常见的书面形式。因为任何一个人都逃离不了生老病死,而人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主体,是牵扯到很多东西的。那么说到遗嘱的话,这个遗嘱怎么立才有效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怎么立有效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遗嘱怎么立有效

  一、遗嘱怎么立有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

  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二、遗嘱与遗赠有哪些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主体不同。遗嘱的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个人或是数人(都属于公民);后者的受遗赠人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限于公民)。

  2、主体承担的义务不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受遗赠人一般不需要承担清偿遗赠人债务的义务,但受遗赠人须在遗赠人的税款债务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受遗赠人无权接受遗赠,但受遗赠人不负有清偿的责任。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从而取得财产;而受遗赠人则一般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是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那里取得遗产。

  4、作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指导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访放弃接受遗赠。费用是不要的。如果公证的要交很少的费用。

  三、公民应该如何立遗嘱

  立遗嘱可以将遗产合理的移转给继承人或第三人,有时候为了租税的考量,有时候也可以减少一些子孙的纷争,所以最好趁头脑还清楚的时候尽早立个遗嘱,把自己的遗愿写一写。

  一般而言,遗嘱的内容不外乎关于财产的分配、身份事项等事由,其他如果有要特别交代的应该都要用遗嘱来说明,否则只能依法律的基本规定下去处理,所以不写一写不免有些秘密就石沉大海或有些秘方就从此失传了。

  依民法规定,满十六岁以上的人就可以开始立遗嘱,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的强行规定,遗嘱内容都属有效,当然立了遗嘱以后,随时都可以改一下,但是要注意改遗嘱也有一定的方式及效力。

  遗嘱的方式有五种,而且只有这五种,不依法定方式或要件而自创的那一种,不生遗嘱的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遗嘱怎么立有效相关内容。遗嘱的有效条件是很明确的,大家如果需要用到遗嘱的话,那么只要符合了这个有效的条件的话,那么就是有效的。所以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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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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