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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离婚需要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16:25:33 人浏览

导读:

在实践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包括两种,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协议解除需要的时间较短,诉讼离婚要花费的时间较长。如果是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那么女方提离婚需要赔偿吗?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在实践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包括两种,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协议解除需要的时间较短,诉讼离婚要花费的时间较长。如果是女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的,那么女方提离婚需要赔偿吗?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女方提离婚需要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男女双方离婚时,女方可能要求男方对其经济赔偿,但是男方如果没有过错,女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赔偿的,财产依照《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执行。因为婚姻法对于正常离婚的情况,是没有赔偿规定的,只有当男方出现婚姻法中规定的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才能要求男方进行赔偿,对于在婚姻中付出比较多的一方,如承担了赡养义务等行为的,此时可以向男方提出补偿,但不是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财产问题坚持共同共有的原则,原则上双方只是对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个人财产属于个人,另外一方无权处理。共同财产的部分原则上是均等分配,但是首先还是考虑双方的意愿,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双方无法协议达成一致的话,也是允许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处理共同财产的部分,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除了公平性外,还需要考虑适当照顾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困难的一方等等因素综合考虑。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了如果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在期间的财产约定了不为共同财产,而是各自取得的财产就归各自所有,那么在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有权向另外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做了相关规定,对婚姻法债务问题比较熟悉的人都知道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如果债务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才为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双方都有偿还义务,首先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清偿之后还不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约定偿还比例,如果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那么离婚时,男方出现哪些过错,女方可以提出赔偿呢?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就做了明确规定,当男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女方可以要求赔偿

  1、重婚的情形,男方在婚姻续存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

  2、男方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方还没有离婚但是与他人非法同居也是过错的一种表现;

  3、男方长期对女方有家暴行为,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多的,对于发生家庭暴力时,应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比如女方因患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时,男方消失联系不上使得女方处以被遗弃的状态的行为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行为

  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事实上的婚姻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共同生活的目的。狭义上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婚姻法》将其列入损害赔偿的事由,要求过错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上的重婚是当事人采取欺骗的手段或方法取得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法律予以认可。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刑法》第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然而在这种情形中,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到底是指多长时间一起生活才能算是同居呢,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学者认为最高司法机关应在审判时间中积累经验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便于法官进行裁量。但我认为这样不妥,如果法律针对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的时间作出具体的规定,那样就有可能给实施违法行为的过错方钻一个漏洞了。假如法律规定已婚配偶一方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一个月则视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那过错只跟婚外异性同居20天、25天…,不到一个月,但这种行为却足以导致婚姻当事人双方感情破裂而离婚,就因为时间不够而达不到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

  3、实施家庭暴力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清官难断家务事”,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不好管也管不好,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文化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甚至有人认为丈夫打老婆、家长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在中国受“家丑不可外扬”观念的影响,家庭暴力通常不能得到很好的及时解决,久而久之,极易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经常故意地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或精神上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了犯罪。我国《刑法》第260条明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1、精神痛苦的赔偿

  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适用抚慰金安抚受害方,是一有效减轻和解决精神痛苦的方法。

  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直接的财产损失包括配偶的人格权和身份权被侵害以后,身体健康相应地受影响或伤害,因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精神遭受创伤致使无法工作而影响或失去工资收益;或致病需要医治等等。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属于过错方赔偿的范围。配偶精神利益损害也包括由精神利益损害所引起的间接财产损失,例如,配偶身份解除使得无过错方配偶会失去原以配偶身份预期可得的财产利益。除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之外,配偶精神利益损害还应包括纯粹的精神利益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的非财产因素的损害。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女方提离婚需要赔偿吗的相关内容。综上,女方提离婚是否需要赔偿取决于双方有无约定以及南方在婚姻期间是否存在过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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