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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3 07:24:30 人浏览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我国的离婚率也是比较高的,其中北上广的城市离婚率更高。但其实很多人离婚只是在冲动之下所做的决定,因此不少人会选择复婚。那么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我国的离婚率也是比较高的,其中北上广的城市离婚率更高。但其实很多人离婚只是在冲动之下所做的决定,因此不少人会选择复婚。那么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再婚需要提交的证件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三、协议离婚所需证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和结婚都是关乎于人一辈子的事情,我们在做这种影响比较大的决定的时候还是要多思考再下决定。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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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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