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怎样
导读:
两人相爱后就会顺其自然地想要结合成一个家庭,这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成家立室”,想要“成家”,办理结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怎样的?结婚登记的条件要求有哪些?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常住人口登记卡》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登记照3张(近期半身免冠合照,可以去民政局拍摄)
4、如果是集体户口的,还需要开具户口证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交结婚登记申请。
到达民政局之后,需要将结婚登记的材料按要求上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接收到结婚登记双方的材料后需要核实双方的信息是否真实,双方的证件材料是否正确、有效以及双方是否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要求。
结婚登记的双方需要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血缘关系声明书》,并且在签名的地方亲手签名。
工作人员在确认双方满足结婚登记的要求之后颁发结婚证。
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后,可以根据当地民政局的安排进行宣誓、留念。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
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是怎样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包括结婚材料的准备、结婚登记的申请及办理、结婚登记条件及材料的审核、结婚证的颁发、结婚宣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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