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重大污染事故罪
导读:
核心内容:根据《刑法》规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如何认定重大环境污染罪,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为了正确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本罪的构成要件。
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是能够对自己所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所以本罪的犯罪主体即是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之规定,单位可构成本罪,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亦包括非法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刑法》将单位作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违法行为人论处。
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实施这一行为,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对这种事故及严重后果本应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故意实施这一行为应按投毒罪论处。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体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属环境犯罪,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国家、单位、公民的环境权益,如违反《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等。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行为对象是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放射性的废物是指放射性元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污物、粪便等废物的统称。有毒物质是指那些直接或间接为生物摄入后能导致生物或其后代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死亡的物质。
一般废物不能成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如行为人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是一般废物,则不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四、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客观方面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了禁止性规范,即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如《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了禁止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等禁止性规范。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具体违法行为方式为排放、倾倒和处置。所谓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直接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溢、泄、漏、跑等。所谓倾倒是指通过车、船、航空器或者其他运载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所谓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者其他改变其物理、化学、生物特性方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为结果犯罪,构成本罪客观上要具备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即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加以认定,如这一行为造成重大环境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则构成本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环境被污染都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因此环境是大家需要被保护的。那么环境污染事故赔偿是怎样的?环境污染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
在我们的生活中,环境造成的污染情况是需要按照有关的法定形式处理,保护生态环境是需要我们重视。那么,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的背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12点到14点的午休时间噪音通常算扰民。根据国家规定,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对于午休时间的扰民行为,业主可以到物业部门进行投
没有许可证存储醇基燃料即是违法。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醇基燃料属于危化品燃料,存储醇基燃料应向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制造或者经营醇基燃料
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的处理方法是:由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可以向第三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