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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的合同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9 05:09:18 人浏览

导读:

显失公平的合同撤销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核心内容: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中有显示公平情形,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法院撤销。如果当事人是请求变更,法院就不能够撤销。接下来为您详细讲述显示公平合同的撤销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希望能够帮助您。

  显失公平的合同撤销

  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合同法》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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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一是客观要件

  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是指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

  二是主观要件

  它是指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第一,利用优势。

  第二,未履行订约过程所应尽的告知等义务。

  第三,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或轻率……【详细】

  ■ 如何区别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然而在实践中,这两个问题又往往掺杂在一起。一方利用其优势或利用对方无经验、轻率等而与对方订立合同,发生显失公平的后果,通常也与对方的重大误解联系在一起。

  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一方利用对方的无经验和轻率的情况,也就是说要考察是否符合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

  其次,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否平衡。在误解的情况下,可能一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但另一方并没有获得利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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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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