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延误报告
导读:
相信承包过工程的人就会知道,有时为了赶在期限内完工,不仅会请很多工作人,而且有时还要一直加班赶工。那么,如果在有时候是因为客观的原因,例如暴雨造成水灾等原因而影响的工程进程,又可以怎么做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带你了解的关于工期延误报告的内容。
一、工期延期报告
由余姚市中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黄山东路一期道路新建工程,开工报告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因街道征地等原因,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14日,工期延期85天,竣工日期为2015年9月20日。
由于古路头村政策处理原因,2014年10月14日~11月14日期间内无法持续施工,累计影响工期20天。
城东路口绿化迁移完时间为2015年4月9日,总合管线电线杆入地及迁移后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因城东路口施工工序与整个工程相同,从各管线施工到路基、结构层及面层、人行道施工均为流水作业关键工序,城东路口的开工日期导致整个工程工期延期。累计影响工期162天。
合同工期为180天,实际施工为427天。进场前延期85天,古路头村政策处理延期20天,城东路绿化迁移及总合管线电杆入地改道工期延期162天。累计共延期工期为247天。
监理单位意见:______________
业主单位意见: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二、关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
2、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因延期交付而给业造成的损失计算违约金;
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业主的实际损失,可要求法院适量降低约定的违约金。
三、工期延误赔偿金内容
在很多项目中,时间是施工的基本要素,业主和承包商在合同条款中一致同意,如果承包商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项目,则对于承包商完成工作所需要花钱的超过指定完工日期的每一天支付预先商定的金额给业主是承包商的经济责任。
这种资金总量代表了这些延误给业主在成的经济损失,因为难以确定业主损失的真实价值,所以预先商定的金额就用于代替遭受的时机损失。这种估计就被称为违约赔偿,它在整个建筑行业被广泛采用,要求承包商为超过规定完工日期的每一个日历日支付这种固定的资金数额给业主。
通过以上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内容,你应该知道工程延误报告要怎么写了吧?对于延期的报告,只要把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以及在本应该阅约定的时间完成的期限的详细信息写好,如果确实不是因为承包商的过错,可能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只需要适当补充。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工程延期一般指承保人向发包人或者分包人向承保人要求延长工期,而发生延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今年的疫情,那么建筑工程延期怎么办,索赔程序有哪些,索赔费用由
对于建设工程延误工期怎么赔偿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如果因为施工方的原因延误工期,那么就需要有施工方来进行赔偿,如果是由建设方延误工期,那么就需要有建设方来进行赔偿
正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社会条件、人为条件、自然条件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发生了延长工期的事件并造成了工程竣工日期向后延迟。其中就有工程延误,那么关于工程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