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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借贷合同纠纷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0:16:31 人浏览

导读: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借贷关系存在,比如民间借贷关于合同发生的纠纷,或是涉外借贷合同发生的纠纷等等,对于这些借贷合同纠纷法律是有明确的相关规定的。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涉外借贷合同纠纷规定?

  在生活中,有许多的借贷关系存在,比如民间借贷关于合同发生的纠纷,或是涉外借贷合同发生的纠纷等等,对于这些借贷合同纠纷法律是有明确的相关规定的。那么,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涉外借贷合同纠纷规定

  一、涉外借贷合同纠纷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二章对于涉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定管辖规则如下:

  1、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

  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是指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实体法,不包括冲突法和程序法。”

  涉外同条款有约定纠纷仲裁机构的,依据合同来。我国《合同法》第128条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同时《民事诉讼法》第271条也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其他仲裁机构”指外国的仲裁机构以及国外的临时仲裁。

  二、认定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民间借贷合同的合法性要求

  1、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会审核合同条款的完全性和真实性、合法性,即要求民间借贷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2、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当事人可协商约定。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涉外借贷合同纠纷规定的内容,我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定管辖有明确的规定,而涉外同条款有约定纠纷仲裁机构的,依据合同来。有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法律快车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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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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