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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8 06:12:34 人浏览

导读:

核心提示:企业融资专项服务合同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欲引进资金,现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资金方洽谈引进资金相关事宜。根据《合同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之…

  企业融资专项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欲引进资金,现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表,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资金方洽谈引进资金相关事宜。根据《合同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现就 太阳能中央空调项目 (下称“项目”)中有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甲方因上述项目资金紧缺,需要对外融资,整个项目目前需要资金量为人民币 万 ,现甲方欲以 其公司的应收账款 抵押贷款。

  第二条 服务内容、范围

  2.1 经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由乙方代表甲方与资金方洽谈引进资金的事宜。为此,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以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并代理其项目的一切相关事宜。

  2.3 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资金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资料时,须及时向乙方出具《确认函》(见附件3)。在乙方未收到该《确认函》之前,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洽谈合作事宜。在甲方开始与乙方推荐的意向资金方或合作投资方洽谈合作事宜时,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该协议。

  2.4 乙方在项目中的分工:乙方负责该项目融资的前期联系、资料准备、申报与有关洽谈工作安排。甲方负责及时、准确地提供有关项目的资料与文件,并负责与资金方的合作洽谈。

  2.5 乙方作为甲方委托项目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资金。如果资金方与甲方一旦成交,甲方予以承认并生效。甲方与资金方洽谈该项目的具体事宜,经正式签署协议时,乙方收取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的职责

  3.1 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为甲方寻找并提供资金方资料,协助甲方与资金方洽谈、磋商。

  3.2 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仅能为引进资金、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

  4.1 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资金方洽商有关事宜。

  4.2 甲方对于项目的引资条件有所变动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书面提供详细资料。

  4.3 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项目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保密

  5.1 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要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资金方公开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5.2 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所获得的第三方的各种资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事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5.3 乙方有权向资金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条 委托期限

  6.1 从委托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结束之日止。

  第七条 服务费及支付

  7.1 乙方协助甲方成功从资金方融得资金(以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为准)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前述服务费按甲方与资金方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的 %(大写: )计算。

  7.2 甲方与资金方签订投资或贷款协议之当日,甲方应以 现金支付或委托第三方付款(见附件)方式将上述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账 号:

  7.3 资金方与甲方签署投资或贷款协议时,甲方应根据第7.1条款、第7.2条款约定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也有按照前述条款规定收取服务费的权利,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page]  第八条 终止协议

  8.1因本协议期满或终止,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行使权利和义务。

  8.2 乙方依约协助甲方与资金方的融资过程中,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资金方签署投资或借款协议,将视为乙方代理完成。甲方应按第七条之规定支付全部服务费给乙方。本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九条 其他约定

  9.1 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资金方。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接洽过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资金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如甲方提出乙方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等要求,具体细节、费用等双方另行协商。

  9.3 甲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2)并附在本协议后。

  第十条 通知

  10.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

  10.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服务律师及其团队乙方指派

  王艳梅律师或律师团队担任该专项法律服务的顾问律师。乙方可以根据甲方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乙方律师的情况指派其他律师和助理配合完成法律服务事务。

   (合同签署页)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

  地 址:________地 址: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电 话:________

  传 真:________ 传 真:________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时间: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印件,壹份;

  3、《确认函》、《委托付款书》文本,各壹份。

  【作者简介】

  

  更多详情可进入律师主页王艳梅律师主页

  王艳梅律师,法律快车成都推荐律师,系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法律、法规,对商事法律等有系统的学习和研究。勤于思考,沟通能力强,对事物有独立的见解。 ◎主要擅长业务:公司日常法务咨询、债务诉讼清收、合同纠纷诉讼、投融资事务、律师商务调查、合同签订风险控制。如果您有任何法律方面的需求,请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3540449013,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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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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