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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23 09:55:20 人浏览

导读:

买卖合同公证一般是房管部门评议批准后给予的证明,所以说如果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的话,也是可以参考房屋的造价,所以说对于公证是有一定的用处,那么具体是如何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买卖合同公证一般是房管部门评议批准后给予的证明,所以说如果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的话,也是可以参考房屋的造价,所以说对于公证是有一定的用处,那么具体是如何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要在房管部门评议批准的基础上给予证明。买卖价格要按质论价,估价的办法要根据国家的价格政策,参照房屋实际造价,新旧程度及市场房价而定,并经房管部门批准。在农村,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随行就市,防止变相高价套购。

  (二)产权人死亡的,其家属在末办理继承权公证前不得处理房产。

  (三)房屋买主如其户口不在房屋所在地的,则要按当地政府或房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国家禁止单位购买私人房屋,目的是为了防止单位挤占公民的房屋使用面积。如单位确属缺房,须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才能购买私房。

  (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规定卖方负责向买方交空房者,须等房内住户腾交后再行成交和办理公证;以避免房客无处搬家或其他问题致使卖方不能按期交房,造成多方面纠纷。

  (六)要坚决揭露、制止和打击利用房屋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非法行为。

  

  二、房屋买卖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一)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二)重点审查的内容

  公证机关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如北京等大城市规定,购买当地的私有房屋,买方必须具有当地户口,外地人、华侨或外国人及港澳台同胞购买的,须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2、卖方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所有权,产权有无纠纷;共有房屋是否征得共有人同意,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选购买权;

  3、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房屋所在位置、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买卖价格是否公平、合理、合法;

  5、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是否同意出售并放弃了优先权。

  三、安置房买卖有哪些政策

  1、要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首先需要了解安置房的成因和来源。

  安置房最初是政府为了统一规划,占用到居民的地方,而统一规划返还给居民居住的房产。后来各种开发商在买卖居住用地的时候,也产生了一些需要拆迁的居民,开发商通过统一的安置拆迁户的房产也被称之为安置房。了解了安置房的来源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的情况大有帮助,这就涉及到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否可以买卖。

  2、安置房分为政府统一安置的和开发商安置的,不同组织安排的房屋具有不同的性质,这对于理解安置房买卖新政策具有很大作用。

  政府统一安置的房屋,一般房价低,建设成本低,多使用集体用地,具体到每家每户就没有相应独立的房产证,要求必须是某用户居住才行。开发商安置的房屋,一般为自建或者是其他的比较便宜的房源,但是拥有独立的房产证,产权清晰明确,对于谁居住没有很大的限制。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买卖合同公证是怎样问题的解答,我们进行房屋买卖一定要了解对方的产权是否齐全,并且安置房买卖会有相关的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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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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