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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4 17:59:57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在各种交易合作中,大家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都会签订好合同的,买受人在合同约定的情况才才可以获得标的物,不过很多人对于买卖合同的交付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现在在各种交易合作中,大家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都会签订好合同的,买受人在合同约定的情况才才可以获得标的物,不过很多人对于买卖合同的交付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

  第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如在商品房买卖中,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第二,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

  第三,其他方式。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

  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第四,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二、合同形式有哪些种类

  合同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1)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才能使用口头形式,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买卖合同当中涉及到付款的问题,至于付款的方式分为了四种,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他方式以及特殊的付款方式,比如有债务抵销、易货交易等等。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约定某一种付款方式,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就行。另外,约定的付款方式也要求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

  三、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履行

  1、根据《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根据《合同法》第141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大家知道,在买卖合同上,通常会约定好相关的交付时间、地点以及交付方式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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