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合同履行原则是哪些
导读: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个大的项目要进行招标,那么肯定是要签订招标合同的,但是对于招标合同你了解有多少呢?接下来就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招投标合同履行原则是哪些?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1、合同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应当为其创造必要条件、提供方便。如货物采购合同中,采购方应当为供货方提供准确的交货地点,以便供货人交付货物。
2、合同一方当事人通知另一方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答复。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指招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向特定或不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投标人通过投标发出要约,招标人选定中标人作出承诺或再经磋商而签订的买卖合同二招标投标一般分招标、投标、开标验标以及评标定标等阶段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引人招标投标竞争机制的特殊买卖合同,一般在大宗商品买卖、政府采购等交易中采用,如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大型基础设施等项目中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就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成功不等于招标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当事人对合同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的特别约定条款。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 。”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当事人对合同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的特别约定条款。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如此约定,一般是基于行文之习惯,并有盟约之意味。双方当事人无此约定,根据《合同法》第32条之规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于合同的生效附条件者可如此约定: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七条之约定的定金时生效。”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招投标合同履行原则是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招标履行合同的原则包含着。一方通知另一方时,另一方应该及时的进行答复。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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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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