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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5-28 07:26:48 人浏览

导读:

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而且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就是要确定合同的履行地,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那么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很多,而且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就是要确定合同的履行地,这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那么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履行方式约定不明怎么办

  根据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合同履行特定行为有什么作用

  1、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债务人必须实施的特定行为,是合同的核心内容,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所在。合同标的不同,合同的类型也就不同。如果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合同利益就无法实现。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标的履行合同就成为了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规则。

  2、合同标的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合同标的的基本指标,因此,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合同,在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上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如果合同对标的的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协议不成的,按照合同的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3、在标的数量上,全面履行原则的基本要求便是全部履行,而不应当部分履行,但是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允许部分履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同履行地应该怎么确定"的相关法律知识。按照规定,在履行方式上,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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