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转包可以吗
导读:
在我国建筑工程项目当中,我们可以知道弓藏是禁止进行转包的同时,对于工程要进行转包的时候,他所签订的协议以及合同是在法律上无效,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务转包可以吗问题的解答,我们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工程是禁止转包的,所以劳务工程再次转包的,签订的转包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法分包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交由他人完成的行为,包括: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企业将专业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2、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企业;
3、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4、分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转包是承包人承揽工程后,不履行合同义务将该工程转让于第三人的行为,包括:
1、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2、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
1、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仍提供服务,原合同有效
生活中,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物业公司也都会依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行为,并收取物业费用。
这情况下,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但对物业继续进行管理的,应当视为原物业服务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按照原合同的标准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但合同期限为不定期,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都有权随时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2、物业合同快到期前,可决议解除物业合同
通常小区要与物业公司解除物业合同,实际上不是等到合同到期时才提出来的,一般应当在合同到期前两到三个月内提出,并遵循以下程序决议解除合同:
(1)、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条适用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
(2)、召开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可以通过业委会决议解除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合同;或者通过业主大会投票决议解除物业合同,大会必须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
(3)、通过小区贴公告、书面向物业公司送达解除合同通知,告知到合同到期后双方解除物业合同,物业公司退出小区。
(4)、物业合同到期后双方正式解除合同,物业公司正式搬出小区。
若因物业合同到期,解除到位物业合同等发生纠纷,双方又未能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最妥当的就是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协助处理,根据律师专业的法律建议,决定财物合适的方式进一步处理纠纷。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务转包可以吗问题的详细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项目当中我们可以知道,无论是进行核拨还是转包都是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