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案由应该怎么写
导读: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劳务分包人)完成的活动。那么当出现矛盾时,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案由应该怎么写?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然人甲将自己承包的劳务分包给给自然人乙,自然人乙雇请员工进行劳务工作。工程完成后,因为甲乙双方对结算金额有异议,故乙方提起诉讼,立案案由是提供劳务纠纷,一审判决甲方败诉,支付款项。一审判决后,甲找到本律师为其代理二审,经过分析对案由,法律适用,管辖均有异议。
本案中就涉及案由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1、就本案甲乙双方虽然是纯劳务分包,但不是单纯的劳务关系。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2011年《民事案由》对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了不同案由。其中第100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下的第(5)项分级案由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第122项目案由为劳务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劳务合同纠纷是一般管辖原则,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时专属管辖。本案原告乙是资阳人,被告是遂宁人,工程项目在青羊区,原告乙劳务合同纠纷在青羊区法院起诉。所以一审法院是使用法律和管辖上就完全冲突了。
2、该案的案由应定性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而非劳务合同纠纷。
所以, 提供劳务不能简单认为是劳务合同纠纷,需要根据案子本身事实进行法律关系辨别、确认,否则会增加案件本身的风险。
我国关于人民法院的诉讼管辖涉及到级别与地域的两种限制,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由其中针对地域管辖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要注意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劳务作业资质,这是劳务分包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
2、要注意区分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及违法分包,避免出现所签订的合同名为劳务分包,实际却是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3、要注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案由应该怎么写的信息,由上可知,劳务合同纠纷不可以简单认定,必须要根据案子本身的事实及法律关系辨别。是需要给员工发放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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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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