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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8 03:16:15 人浏览

导读:

当我们在社会上工作时,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但有的朋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有的朋友签订的却是劳务协议。虽然都包含劳动的意思,但二者却是不一样的。那么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我们在社会上工作时,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但有的朋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有的朋友签订的却是劳务协议。虽然都包含劳动的意思,但二者却是不一样的。那么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务协议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协议,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二者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协议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协议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协议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协议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协议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协议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协议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协议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协议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二、签订劳务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当前情况下,对涉外劳务合同中细节的处理可以尽可能的防范、减少和解决涉外劳务纠纷的发生。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诸如遵守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不消极怠工、不得私自另行兼职和求职

  3、劳务人员从事的工种和工作时间。从事的工种要注明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如电机房的值班电工或大厦照明的维修电工(因为工种不同工资差别很大),工作时间包括聘用期限,应注明从何时起至何时止。每周工作多少天,每天工作多少小时。

  4、工资待遇、津贴、补助,工资标准一般应与所在国等岗位上工作的当地工人持平,按时、按日或按月计算。

  5、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

  三、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的信息,由上可知,劳务协议和劳动合同在签订主体、合同性质、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需要区分认识二者。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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