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知识 > 劳动合同知识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6 01:50:13 人浏览

导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定的事由和程序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行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定的事由和程序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目的就是使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试用期内更好地了解对方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对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制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如果劳动者觉得不适合或达不到自己的预期,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与此相对应,用人单位也可以对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专业技能、品德进行考察,如果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有义务拿出确切的证据和理由,证明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工资较低,不买社会保险等,经常在试用期结束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借口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再招录新的劳动者,以此循环往复,规避法律规定。因此,《劳动合同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制止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确实证据。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制订、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依法对员工进行了公示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具体规定了劳动纪律的要求,是保证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主要情形有:

1.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

2. 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

3.浪费原材料、能源,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工作态度不好,服务态度差;

5.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

6. 盗窃、赌博、损公肥私、打架斗殴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1. 劳动者严重失职及严重渎职行为,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劳动者应该根据自己工作岗位的要求,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如果劳动者违反注意义务,造成重大损失的,就属于严重失职。如保安员离开工作岗位,导致公司财产被盗;品检员不按要求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导致大量不合格品当合格品发给客户而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等。虽然劳动者主观上并没有要使公司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的故意,但由于劳动者的过失,客观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其过失与公司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失职,只有客观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营私舞弊,是指劳动者利用职务所获得的职权和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牟取私利,损害用人单位利益的行为。实践中常见的采购人员向供货商收取回扣,损害公司利益。上述行为,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劳动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劳动者营私舞弊,主观上是故意的,因此性质较为恶劣,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主观恶意程度及客观上受到的损害来综合衡量,如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即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和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能在同一时间内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多个劳动关系。因为劳动者如果在同一时间内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势必会影响劳动者的本职工作,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从而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了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五)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利用任何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均违反了意思自治原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因此应当允许利益受损害者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是劳动者利用假的身份证、学历证等欺瞒用人单位,达到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目的。而此种行为也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很大的隐患,如员工用假身份证进入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因员工的假身份,社会保险部门往往是拒绝理赔的,因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为法律所禁止。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劳动者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条的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免予起诉规定已经修改)的、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免予刑事处分的。需要注意的是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如劳动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实际上治安拘留也限制了人身自由,但劳动者被治安拘留是否成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把治安拘留行为当作刑事处罚,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