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工伤谁负责?
导读:
某日,高温下作业10余小时的湘潭人程师傅在马王堆汽配城一栋楼房外墙安装网线时,不慎从2楼坠落,至今昏迷不醒。昨日,程师傅女儿通过本报热线96333向记者反映,由于父亲与工作单位没有签劳动合同,无法及时拿到相关赔偿,已经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目前,程师傅一家人正在通过法律手段寻求援助。。
装网线施工时高空坠落
8月1日晚9时左右,58岁的程师傅与5名工友在马王堆汽配城小区内安装网线。当时,程运枚和另一名工友都爬上了2米多高的楼梯,往2楼的外墙拉网线。由于长时间高温作业,且没有吃晚饭,程运枚在用力拉架一条网线时,一脚踏空从楼梯上仰面摔下,后脑直接撞击到水泥地面,当时就陷入昏迷。
经医生检查,程运枚头部多处淤血,脑干受创高烧不退,脏器不断衰竭。抢救一夜后,医生下达了两张病危通知书。据了解,程师傅是长沙某网络公司的员工,平时主要负责宽带网线的安装工作。今年4月他来到长沙打工,3个月以来一直在网络公司工作。出事后,网络公司却一直没有露面,相关的医药费由程师傅家人四处拼凑筹集。
有事实劳动关系就应负责
近日,记者与程运枚家人找到网络公司沟通,对方称他们并没有与程运枚签订过劳动合同,且他们已经把工程承包给另一家公司,所以他们无需对此事负任何责任。而据程女士反映,网络公司安排工人夜晚作业是为掩人耳目,盗用其他网络公司管道,“而工程承包方更是不具备相关从业资质”。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该网络公司时,相关负责人称“公司不知晓程运枚一人”。
难道没签订劳动合同就不能算是工伤吗?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叶律师表示,一旦程运枚与网络公司存有事实劳动关系,该公司就需对工人的工伤负全责。至于事实劳动关系,可以由工单、工作牌及工友证明来确定。如果该公司将业务承包予其他公司,工伤责任则根据两公司合同约定履行;若合同中没有进行责任划分,工伤赔偿仍需由工作派遣方即网络公司承担。
高空作业需有防坠措施
据了解,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有效书面合同或由口头协议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凡在高于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必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的安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租赁合同纠纷可以要求违约金,一般不能要求租赁利息,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涉及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
订立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可以转让,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让。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
赠与合同发生效力满足下列条件可以撤销: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撤销权一
手写协议书需满足协议双方自愿订立该协议、协议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协议书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牵涉到第三方的利益,经双方签字,该财产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在没有转移财产所有权,且非公证、慈善等赠与情形的,那么便可以随时撤销。如果赠与财产完成了交付,需要法定事由,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