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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8 16:55:20 人浏览

导读:

合同有很多种类型,比如说电子合同书面合同,这些都是属于合同的类型,并且也会产生合同的相关效果,那么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没有效果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合同有很多种类型,比如说电子合同书面合同,这些都是属于合同的类型,并且也会产生合同的相关效果,那么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没有效果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口头合同有效,但是必须具备合同生效的以下要件:1、合同当事人具备缔约能力;2、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思表示;3、合同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口头要约生效条件是什么

  依《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口头要约,就是口头发出的要约, 口头要约一经作出就能立马为受要约人所了解。即要约一经作出,即视为到达。因此口头要约作出时间即为要约的生效时间。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当然如果口头要约发出后,没有人承诺,那合同就未成立。

  一项完整的要约一定要具备三方面:

  1、对特定的人发出(方式有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设备);

  2、要约内容具体明确(必须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格);

  3、表明一旦承诺便受该要约的约束;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的相关知识,合同只要是符合规定,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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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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