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合同纠纷 > 合同订立 > 口头合同 > 购销口头合同的成立

购销口头合同的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5:54:44 人浏览

导读:

在商品的购销过程中,由于涉及的金额不多,经常容易与顾客或者商家达成口头协议。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不过相对产生的风险比较大。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用口头合同来完成商品的购销。那么购销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在商品的购销过程中,由于涉及的金额不多,经常容易与顾客或者商家达成口头协议。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口头交谈形式达成协议而成立的合同,不过相对产生的风险比较大。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用口头合同来完成商品的购销。那么购销口头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下文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购销口头合同的成立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因此,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

  二、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三、口头合同的法律风险

  1、口头协议,出现争议口说无凭;

  2、虽签订书面合同,但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可能产生各种风险,常见的情形包括:

  (1)交货地点约定模糊,造成履约成本增加,或导致交易失败;

  (2)交货批次、时间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货物积压;增加交易成本;

  (3)货物所有权转移或损失风险责任约定不明确,导致承担不必要的货损风险;

  (4)货物质量标准不明确,出现争议无法达成一致;

  (5)货款支付时间不明确,导致客户拖延支付货款;

  (6)货款支付方式可能导致的风险,如空头支票、汇票无法承兑等;

  (7)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约定不明确,导致合同缺乏约束力,打官司时损失无法计算,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8)忽视管辖法院,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9)签字、签章效力存在瑕疵,导致合同无效或存在争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购销口头合同的成立的相关资料。实践中如果想要通过口头方式来签订合同的话,必须要确定,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避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