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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8 18:16:52 人浏览

导读:

借款纠纷法院在受理该案的时候,是会要起诉人提供民事起诉书和与借贷纠纷有关的证据的,这样法院才能看是否能够对其案件进行立案受理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借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借款纠纷法院在受理该案的时候,是会要起诉人提供民事起诉书和与借贷纠纷有关的证据的,这样法院才能看是否能够对其案件进行立案受理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借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有哪些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借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借款纠纷到法院起诉的,原告需要准备起诉书,与借贷纠纷有关的证据,如借条、收据、欠条等,法院才会立案。

借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二、借款纠纷的法律条文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三、民间借款纠纷诉讼时效的认定标准是多久

  民间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制度一般适用3年的一般时效制度,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并非民间借款案件就不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期间。

  实践中,无还款期限的民间借款合同大量存在,这些纠纷的诉讼时效如果符合《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要求的,可适用20年的特殊长期诉讼时效,而非3年的时效,否则将对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如果无期限借款合同超过了20年的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则丧失胜诉权。

  民间借款合同时效分无还款期限合借款同和有还款期限借款合同两种情形。有偿还期限的,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没有返还借款,贷款人明知债权已到期而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权利遭受侵害而不追索的,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制度。即明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借款到期日)3年内不主张,即认定超过诉讼时效。无偿还期限的民间借款,通常以贷款人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起计算3年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时效,原债务成为自然债务,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借款纠纷在法院的时候,是需要准备好法院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才能确保不会驳回。好了以上就是借款纠纷立案准备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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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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