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履行,能否单方解除?
导读:
问:我与村上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合同。村委会把屯西一块草甸子给我使用,我在这片地放两头牛50只羊。前些日子发大水,草甸子被淹无法使用。请问我可否单方解除合同?
答: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既然由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产生,依法成立。那么解除合同一般必须经双方协商依法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为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对于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单独作出解除变更合同的权利。
但是要求解除变更合同必须通知对方。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与诸多民事制度一样,不可抗力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并在不同程度上为大陆法国家所
合同不可抗力并不当然免责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
在合同中如何签订不可抗力条款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中关于不可抗力是这样规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
施工合同是要式合同。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应当采取特定方式订立的合同。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协议,当事人订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
施工合同诉讼有效期一般是3年,特殊情况从其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但可以受理其诉讼
建设合同属于承揽类别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依法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具有
承揽合同纠纷是在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质量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先施工后签合同违法,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签订前的履行过程,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法律责任界定不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合同的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