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导读:
签订合同是每个自然人(社会人)都不可避免的行为。无论是我们买东西还是就业,在网购时,我们就签订了买卖合同和运输合同。在我们用花呗的时候也签订了以借款合同。在就业时,入职合同更是必不可收。那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由法律快车小编来回答。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1、房屋租赁合同,无论是否登记备案,都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租赁合同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3、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法律允许流通的财产,且不能被消费的特定物。
4、租赁合同是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的合同。
5、租赁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既引起债权法律关系,又引起特权法律关系,即导致承租人获得特权性质的租赁权和先买权。
上述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有关单位终止合同怎么赔偿的相关资料。合同是现代社会所必备的,现代社会是一个权利义务的社会,是一个法律的社会,合同作为一种权利凭证,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若是违约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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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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