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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9:22:47 人浏览

导读:

附义务赠与合同,从字面上解释就可以理解为赠与行为所签订的赠与合同是附带义务的,只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才可以得到所赠与的财产,那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附义务赠与合同,从字面上解释就可以理解为赠与行为所签订的赠与合同是附带义务的,只有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才可以得到所赠与的财产,那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这样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义务是受赠人在接受赠与后应该履行的一项义务。它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所谓“既存义务”就是指当事人本来就应当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所附义务不能是法定的义务。

  2、负担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受赠人接受赠与后才履行的义务。受赠人的“先前行为”(即已经完成的行为)不能作为所附义务。

  3、负担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赠与合同约定了有违公序良俗的义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一般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如果赠与合同所附义务违反公序良俗,足以导致整个合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则无论赠与合同所附义务在性质上属于停止条件或者解除条件,赠与合同自始无效。

  4、义务在赠与合同成立时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缔约之后,义务履行不能,可由赠与人决定是否撤销合同。缔约之时的履行不能则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所附义务属于事实上的履行不能,赠与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认定赠与合同无效。如果义务属于法律上的履行不能,赠与合同亦可认定无效。

  

  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合同法》规定了一般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要件,也同样适用于附义务赠与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即除法定情形外,赠与人在财产转移之前均可撤销赠与。

  另外,赠与财产转移之后,赠与人仍有权依法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关于附义务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上述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附义务赠与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本文内容介绍可知,附义务赠与合同所附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是可履行的义务,并且要求所附义务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只有满足上述条件,附义务赠与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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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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