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是怎样
导读:
针对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学生上不起学这种情况,国家一直有相关的助学贷款的政策,在国家的帮助下,很多的学生通过助学贷款的方式上了学,那么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不良信用等其他记录;
3、已被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区内,并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学生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愿意作为共同借款人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承担连带偿还义务;
7、同一年内没有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性助学贷款;
8、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未还清前向经办社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
9、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它条件。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贷款申请、受理→经办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县级学生资助中心通知放款→贷款发放和划款→备案登记。
1、学生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按约定贷款期限适用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对在校期间欠交的贷款利息不计复利;
2、借款人毕业后贷款本息的偿还: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可采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以采取等额本金还款法或等额本息还款法,也可以按月或按季分期归还,也可到期一次性归还;需变更还款方式的,应在学生毕业离校前,由借款人向经办社提出申请,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定还款计划,并签订《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毕业后欠交的贷款利息应计收复利。
3、贷款人允许有条件的借款人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具体方式由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确定,并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得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贷款人也可以视学生毕业后就业情况,在合同中约定2年的贷款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息不还本,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合同期内还清。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农村信用社的助学贷款,我们在办理的时候可以去当地咨询一下农村信用社,以农村信用社的答复为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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