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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是指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04 11:21:29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都能接触到买卖方面的合同,而如果对这样的合同不是太了解的话,很容易在签署之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为了帮助您在这方面做进行一步的了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给您介绍一下双务合同是指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往往都能接触到买卖方面的合同,而如果对这样的合同不是太了解的话,很容易在签署之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为了帮助您在这方面做进行一步的了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给您介绍一下双务合同是指什么

  一、双务合同是指什么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抗另一方的履行请求权,起到暂时拒绝履行己方义务的作用。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履行顺序的,应该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在合同法理论上称为“双务合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并无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效力。

  抗辩权力,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任何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有能力履行债务;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

  

  二、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主体是负有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行使的条件是: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能力履行债务;先履行义务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

  三、合同管理

  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

  首先,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见,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

  其次,合同管理应采取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以上就是关于双务合同是指什么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了,从上文中我们能了解到,双务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而双务合同也是买卖合同中的典型,详细的问题您可以在上文中进行了解,若还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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