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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合同生效日期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4:30:58 人浏览

导读:

生活中的许多事物都是可以为其购买保险的,包括动产、不动产,甚至可以使人身体上的某个部位。保险合同的一方是保险公司,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保单合同的,那么保单合同生效日期?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生活中的许多事物都是可以为其购买保险的,包括动产、不动产,甚至可以使人身体上的某个部位。保险合同的一方是保险公司,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了保单合同的,那么保单合同生效日期?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保单合同生效日期

  其生效时间是以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根据不同的保险合同种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如下所述:

  1、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也就是说,投保人缴费与否是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的。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费的缴付与保险合同的成立与否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2、新保险法中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问题,这是原保险法留给司法实践最大困惑之一,广州信诚案就是其典型代表。原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我们知道,寿险实践中,一般都是先收保费,再承保。既然保险公司已经收取保费,按照客户正常理解和原来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了并生效了,在保单承保前发生保险事故(特别是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特别是许多寿险公司将正常承保通过的保单,生效时间提前到客户交纳保费时,更加重客户的误解。但同时寿险公司也倍感委屈,因为,按照其正常流程,承保还没有通过,保单还未正式进入系统,还未正式生效。

  新保险法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改进,第13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成立和生效进行了区分,授权合同双方可以对合同生效附条件和期限,符合了合同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也照顾到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实践运作的方法的差异(主要是收保费和合同生效的先后不同)和法律规定差异(新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二、保单的现金价值怎么计算

  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三、保单现金价值的作用

  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现金价值有以下三种功能:

  1、投保人退保。退保金按照现金价值领取。如果有保单贷款、自动垫缴等,退保时保险公司将从现金价值中先行扣除欠款和利息。

  2、保单贷款。一般具备保单贷款功能的保险单,允许投保人贷款的最高额度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大多数保单规定,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份保险合同的70%。

  3、分红。在分红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每年享有的分红是以现金价值为分母的。保险公司分红不是按照的投保人全部所交保险费按比例分红的,而是现金价值。如果业务人员没有跟投保人讲解清楚,往往在次年分红时引起纠纷。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保单合同生效日期的相关内容。综上,保险合同经签字之后就可成立,投保人在合同成立之后按照协议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的内容不得违法保险事项条款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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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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