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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样才能让保险合同有效且成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8:44:23 人浏览

导读:

保险合同是人们购买的一份生活保障的时候的一份证明,保险合同的效力有无效和有效两种情况。有效则保险合同成立,无效则不成...

  保险合同是人们购买的一份生活保障的时候的一份证明,保险合同的效力有无效和有效两种情况。有效则保险合同成立,无效则不成立。那么要怎样才能让保险合同有效且成立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怎样才能让保险合同有效且成立。

  一、保险合同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收取保险费是保险人的基本权利,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保险人的基本义务;与此相对应的,交付保险费是投保人的基本义务,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是被保险人的基本权利。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

  意味着订立的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保险合同,否则除法定例外以外,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因而,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事实上包括两个方面:

  1、双方商定了保险合同的条款,即保险合同已经成立;

  2、保险合同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即保险合同生效。

  但是在中国保险法理论与实践中,对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问题争议颇多,一方面是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身内涵有待澄清,

  另一方面则是涉及到构成二者的要件问题多与保险费交纳、保险单签发等实际问题密切相关,尤其是在保险实务中往往因立法的技术问题而使标准难于统一,造成许多赔付的纠纷。鉴于此,本文将对保险合同的有效订立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三、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

  保险合同是一项民事行为,而且是一项合同行为,因而,保险合同不仅受保险法的调整,还应当受民法和合同法的调整,所以,保险合同的成立一定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合同的成立要件。

  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

  依照这一规定,保险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有三:其一,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其二,保险人同意承保;其三,保险人与投保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这三个要件,实质上仍是合同法所规定的要约和承诺过程。因此,保险合同原则上应当在当事人通过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达成意思一致时即告成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要怎样才能让保险合同成立的相关知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保险合同的法律知识,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责任编辑:范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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