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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哪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3-04 17:20:26 人浏览

导读: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合同上很重要的一部分,有些合同纠纷就是再要约邀请和要约的界定上发生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合同上很重要的一部分,有些合同纠纷就是再要约邀请和要约的界定上发生的。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哪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哪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

  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但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的有利于避免和减少因要约内容不全、市场环境变化等各种因素可能造成的对要约人的损害。尤其应该看到,既然合同成立后都允许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那么,在合同成立之前的要约行为也应可以撤销。

  三、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是一个“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是意思表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引诱的不是一个,而是不少于三个,所以应广而告之.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这个活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按照我要约邀请中的规定(这里使用“规定”这个词而不是“协商”,还不是因为现在是买方市场)来了解如果参加,还需要多知道那些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哪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把握要约邀请和要约一定要先掌握他们的不同。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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