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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要约是否生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8 06:12:07 人浏览

导读:

订立合同一定会经过要约这一阶段,合同要约实际上是当事人的一方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在要约发出后,如何判断要约是否生效?合同要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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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要约是否生效

  一、如何判断要约是否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的时间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有所不同:

  1、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

  2、非口头要约一般自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什么是合同要约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又被称之为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是向特定人发出的,也可以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的。要约邀请与要约不同,要约是一个一经承诺就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自己如果承诺才成立合同。

  要约邀请与要约存在很大的区别:在目的上,要约是希望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内容上,要约必须确定、具体,应包括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在内容上则无此要求;在效力上,要约人要受要约的约束,要约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而要约邀请则不能因对方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人也无须向对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合同要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一方的当事人。

  (二)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三)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四)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所谓具体是指要约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如何判断要约是否生效”的相关知识,一般而言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当然合同要约生效还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必须条件。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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