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清偿承诺书怎么写
导读:
代为清偿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出于某种原因自愿为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为了顺利使债务偿还,第三人顺利履行自己的承诺,那么就需要与债务人签订承诺书,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代为清偿承诺书怎么写。
甲方:XX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代乙方清偿他人欠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代乙方清偿他人欠款XX元,乙方同意,乙方将上述款项作为借款直接偿付甲方。
2、乙方自XXXX年XX月XX日开始于每月XX日前向甲方还款XX元,还款期限为XX各个月。
3、乙方将车牌号为XX的车辆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如乙方有一个月未能在约定的期限还款,则乙方自愿将该车辆直接交付甲方,以折抵剩余的欠款,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或者乙方将该车辆变卖,就变卖的款项优先偿还甲方借款。
4、乙方应保证对该车辆享有合法的处分权,
5、自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或者乙方向甲方交付车辆之日起,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代为清偿,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也没有约定清偿可以由第三人进行时,第三人向权利人所为的债务履行行为。代为清偿,即清偿由第三人代而为之的制度。这一制度古已有之,罗马法上,清偿一般应是债务人,但这不是必须的,任何一个第三人均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只要他有履行能力和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的清偿意图。第三人甚至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乃至不顾其禁止而代为清偿。第三人代为清偿后,基于他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可分别提起“委托之诉”或“无因管理之诉”,也可以经转让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诉权,以使自己的损失得到补偿。
代为清偿制度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具体而言,通常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依合同的性质,可以由第三人代为清偿。如果作为合同关系内容的债务属于专属性的,则不得代为清偿。普遍认为下列债务不得代为清偿:不作为债务;以债务人本身的特别技能、技术为内容的债务;因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特别信任关系所生的债务等。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无不得由第三人代为清偿的约定。
(3)债权人没有拒绝代为清偿的正当理由;债务人也无提出异议的正当理由。
(4)代为清偿的第三人必须有为债务人清偿的意思。
综上所述,代为清偿的承诺书范本如上所示,虽然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代为清偿的行为出现,但是实施这一行为的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代为清偿承诺书怎么写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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