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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迟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28 20:27:39 人浏览

导读:

承诺迟到的效力。a.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约。《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地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b.因非由于承诺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

  承诺迟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承诺迟到的法律效力。

  承诺迟到的效力:

  1、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约。

  《合同法》第28条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除要约人及地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2、因非由于承诺人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

  《合同法》29条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铲。”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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