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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时权利义务要明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2-02 01:19:22 人浏览

导读:

编辑同志:去年底我以蓝冰物资有限公司的名义租下了南京西路1856号动漫城二楼2F44——1商铺,租期为一年,由于商场没有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及策划,导致开张以来一直缺乏人气,商铺承租人亏损严重,无法继续经营。我于今年4月份提出终止合同,并联系由邻近的一家铺位接
编辑同志:

  去年底我以蓝冰物资有限公司的名义租下了南京西路1856号动漫城二楼2F44——1商铺,租期为一年,由于商场没有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及策划,导致开张以来一直缺乏人气,商铺承租人亏损严重,无法继续经营。我于今年4月份提出终止合同,并联系由邻近的一家铺位接手,此事得到商场市场部经理的同意,并承诺3个月后退还给我保证金。后来,准备接手的这家商铺在实地测量时发现,我使用的这一商铺面积有出入,要求更正后再办理手续,商场营管部却拖延未办,造成了我方单方面违约的情况。现在,我退租不成,更是无法要回我当时交的保证金。我想请教,像我遇到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为好呢?

  读者胡建平

  记者调查

  据上海炫动乐百动漫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公司与蓝冰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上,已经明确写到“乙方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待甲方研究同意后方能退出,所交保证金及预付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如乙方擅自提前退租的,除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和剩余租金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而租赁户胡先生则说,商场方面管理不规范,租赁户的商铺使用面积比合同标明的面积小,经交涉后管理部门又相互推诿,这样的环境已经无法让租赁户继续在此经营。

  商场方面和租赁户各执一词,双方都表示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记者就此事请教了光明律师事务所娄有军律师,娄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以上法律规定了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场方面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的有关条文,比如“如乙方擅自提前退租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有进行明确说明的义务。另外,承租方胡先生认为“商场没有进行有效的广告宣传及策划”,关键是承租方在签约时是否提出过此要求,商场是否作过承诺。如签约时承租人未向甲方提出过,商场也未作过相关承诺,那么造成人气不足、承租方经营亏损的后果也不应由商场来承担这方面的责任。

  对此,法律界人士特别提醒,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任何人都不要忘记将权利和义务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了纠纷需要诉诸法院,也可便于法院进行调查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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