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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债务纠纷案例分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0 06:50:30 人浏览

导读: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

  合伙企业是我们公民提供自己的技术、资金、和知识产权结合在一起共同经营,共同获得经济利益,相当于集多人之力和优势共同创造财富,但是经济市场有收益就有亏损,如果企业出现了合伙债务纠纷,处理的方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随小编来看看合伙债务纠纷的处理。

  一、合伙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人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二、合伙债务纠纷的处理原则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这就是说,做为合伙,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盈亏与共。这是《民法通则》对合伙的法律规定。《合伙法》的规定更为明确和具体。

  1、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

  《合伙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末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2、合伙人退伙,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如果不经同意,因退伙给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合伙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违反前二条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的外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合伙对外有债务时,以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全体合伙人以自己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4、合伙投入合伙的财产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共同管理,共同经营。

  5、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6、合伙人散伙时在清理完各种税款后,清理对外债务,仍有剩余时,退还各自投资,还有财产时分取利润。

  《合伙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企业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吊销营业执;(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六十一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三)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投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有剩余的,按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合伙债务纠纷案例分析的全部内容,合伙债务纠纷处理的方式和原则在民法通则里面都有相应的规定,只要合伙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没有约定合伙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就应该按照上述的内容原则来处理。

 

(责任编辑:陈墨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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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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