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导读:
企业分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等几种组织形式,其中合伙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订立合法协议,共同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但是在合伙企业设立登记之初,需要首先提出申请,这份申请书的内容需要按照规定来写,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名称广州市**区大众百货商店
经营场所白云路97号
邮政编码510ⅩⅩⅩ联系电话ⅩⅩⅩⅩⅩⅩⅩⅩ
合伙人数2人执行人数1人
经营范围
及方式批发、零售:百货、工艺美术品。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出资额为3万元,其中:
张*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李*Ⅹ以货币形式,出资人民币1.5万元。
从业人员数3人
全体合伙人签字:**Ⅹ李*Ⅹ申请日期:ⅩⅩⅩⅩ年ⅩⅩ月ⅩⅩ日
合伙企业应有二个以上合伙人,下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经济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
1、农村村民。它是指农村的农民个人,不包括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居民。
2、城镇待业人员。它是指城镇待业青年和其它无业人员。
3、辞职、退职人员。它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辞职和退职人员。
4、个体工商户。
5、非法人企业的私营企业。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它人员和经济组织。
1、领表
申请人凭《合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登记机关领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按表格要求填写。
2、提交材料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应载明的事项:
a.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b.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c.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d.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e.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f.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g.入伙与退伙;
h.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i.违约责任;
j.合伙的经营期限;
k.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受理审查
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
企业登记机关自收到申请人应提交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4、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合伙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5、领照或领取合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由合伙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申请,如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会导致后期的问题难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合伙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和文件进行申请,避免出现违法犯罪的行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合伙企业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主体名称、法人设置、股东分布说明等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最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
如同人的出生需要领取出生证明一样,企业的设立也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定手续,即注册登记,这是国家对企业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设立得到社会认可的必经程序。企业设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注册号册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档案企业名称核准日期年月日联系人电话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卷内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所在页面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2合伙
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
合伙工程款一方不给的处理如下:1、双方进行协商;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支付令,由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督促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3、支付令发出后债务人有异
合伙工程款一方不给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与对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或者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
合伙工程款一方不给可以发出催告,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或者收集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拍卖,就
一个公司仅可以有一个法人,且仅能有一位法定代表人,通常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同时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