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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只因合伙引起 两年积怨一朝化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1-06 15:01:54 人浏览

导读:

一起因合伙而引发的欠款纠纷案,历经两年,近日被灵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石某、唐某及林某系要好的朋友,三人合伙开办一采石

  一起因合伙而引发的欠款纠纷案,历经两年,近日被灵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

  石某、唐某及林某系要好的朋友,三人合伙开办一采石场。在合伙经营期间,因合伙人之间产生矛盾,2002年8月大家一致同意将采石场交由唐某个人经营,其他人员退出合伙。石某、林某退伙后,唐某分别补偿石某8000元、林某7000元,但唐某除当场给付石某3000元外,尚欠5000元由唐某出具欠条,约定一年内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石某多次向唐某催还,唐某均以此款已经给付为由拒付,并扬言如再催要将对石某不客气。眼看两年的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心急的石某一纸诉状将唐某诉至灵川法院,要求唐某立即给付欠款。

  当法院的主办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通知双方到庭了解情况。但唐某还是矢口否认欠款一事,并认为是林某与石某串通一气想陷害他,还怒气冲冲地拿出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欠款早已给付的事实。针对唐某的辩解,石某也不甘示弱,当场拿出欠款条并指责唐某想故意赖帐不还。现场气氛十分紧张。在这矛盾一触即发的时刻,细心的法官发现唐某除给付石某3000元外,尚欠5000元是石某不在场的情况下由唐某交给林某,再由林某转交石某,并由林某出具收据给唐某。当时唐某认为林某肯定会将5000元转交石某,没想到事后林某并未转交,且从此杳无音信。至此,事情终于真相大白。主办法官因势利导,本着团结友爱、互谅互让的精神,从法律的角度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终于由情绪对抗转为相互理解。最后,唐某终于认识到是由于自己过于相信他人才导致石某未收到5000元的事实,并当场向石某赔礼道歉。石某也被唐某的诚心所感动,同意只要求唐某给付2000元,其他的款项自愿放弃。鉴于此,唐某亲自将2000元送至石某处,石某遂向法院撤回了起诉。两年积怨终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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