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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押809天 广南一农民获国家赔偿6.7万余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1-02 01:17:26 人浏览

导读:

核心阅读在经历了809天的牢狱生活之后,涉嫌抢劫杀人而被羁押的广南县杨柳井乡农民袁正君终以疑罪从无原则被法庭宣判无罪释放。袁正君也成为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疑罪从无判决的第一人。最近,在经过两年多的奔波后,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主体,已向袁正君赔偿676

核心阅读

  在经历了809天的牢狱生活之后,涉嫌抢劫杀人而被羁押的广南县杨柳井乡农民袁正君终以“疑罪从无”原则被法庭宣判无罪释放。袁正君也成为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疑罪从无”判决的第一人。最近,在经过两年多的奔波后,广南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赔偿主体,已向袁正君赔偿67680.94元。

  回放:涉嫌抢劫杀人被起诉

  与袁正君同村的袁文顶被人杀害后,袁正君被文山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称:2002年底,袁正君见本村袁文顶有钱,遂起抢劫念头,2003年1月16日晚,袁正君带着一把铁锤来到袁文顶家,趁袁文顶不备用铁锤猛击其头部,又拿菜刀砍其右颈部一刀,将袁文顶的2750元劫走,然后抱柴放在袁文顶的腰部及下身处,倒上煤油点燃后逃离现常

  公诉机关认为,有证人证言、现场勘查和尸体勘验笔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袁正君供述等证据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袁正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钱财并致人死亡,已触犯了刑律,应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围绕多个疑点展开

  案发后,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的柏再发、赵影武两位律师担任袁正君抢劫杀人案的辩护人。两律师经调查取证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袁正君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就以下几方面的疑点展开了辩论。

  A 被告人供述与控方证据不吻合

  控方称,袁正君进门后朝袁文顶的头顶部猛击两锤。而从袁文顶的死亡鉴定书看,其头部伤有6处。既然击打袁文顶头部,流了许多血,那么公安机关查获的铁锤上应该留有袁文顶的血迹,但实际上却没有检验出。

  袁正君还供述,将袁文顶的脖子划开了一个口子,但尸检书却说,袁文顶右颈有50厘米长的创口,且深达皮下,而且警方提取的刀上既没有袁文顶的血迹,也没有袁正君的指纹,警方提取的袁正君作案时的衣服及鞋子上也没有发现血迹。这一切与警方的勘验笔录所称的“现场到处是血迹,瓦缸、锑桶上还有喷状血迹”很矛盾。

  现场勘验笔录说,现场桌子上有一把手电筒,但袁正君的供述却是电筒在袁文顶的脚边。另外,现场勘验笔录指出尸体两侧有一个石块和一双胶鞋,但袁正君的供述却是除有一把电筒外,什么都没有。

  B 侦查和公诉机关的证据相矛盾

  侦查机关侦查笔录显示,2003年2月19日,在袁文顶家提取了不同类型的菜刀5把,在袁正君家提取石工锤一把。但事实上,侦查机关是在21日到被告所在村里提取的。由此可以看出侦查机关的该份证据是先有提取笔录,然后才到现场提取证据及指认现场,证据提取的程序不合法。 [page]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正君抢了2750元,但证人王汉荣称抢了4000元;证人杨正义则称抢了1万多元。

  辩护方称,被认定为凶器的菜刀上无血迹也无指纹,故不能确定哪一把刀是凶器,袁正君指认哪一把就认定哪一把是凶器,没有任何指控和辩护的意义。

  C 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的嫌疑

  袁正君多次做过无罪供述,也做过伙同同村人谢某一起实施犯罪的供述,还做过一人所为的供述,供述反复不定。

  辩护方还称,既然侦查机关认为从未发生体罚或变相体罚,何必专门主动加以说明?如果通过合法取证程序获得证据,袁正君对犯罪事实又供认不讳,指认现场时,他何必自残?何必说想不通?一起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冉功发、周贤超均能证实被告人袁正君的脚指甲是提讯后受伤并最终脱落的,袁正君在被限制人身自由之前脚指甲并未受伤,现在的脚指甲伤又从何而来?

  判决:“疑罪从无”被判无罪

  文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除被告的供述外,均为间接证据,不能形成证据链。物证菜刀、铁锤并未检出被害人血迹;现场指认笔录,也没有反映出被告人对手电筒、钥匙、柴油桶及桶盖进行指认的具体位置;烟头唾液的DNA鉴定结论并不能确认被告人一定是作案时留下的。虽有部分证据能证明被告人具有作案时间和动机,但仍存在诸多矛盾之处。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不具有惟一性和排他性,不能证实袁正君有犯罪行为,适用“疑罪从无”原则,附带的民事诉讼请求也不予支持,被告人袁正君无罪。

  一审宣判后,文山州检察院提起抗诉。在省高院审理期间,省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向省高院撤回抗诉。省高院于2005年3月7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奔波:袁正君索赔两年终成功

  2005年4月16日,袁正君被释放,此时,距2003年1月19日被限制人身自由算起,袁正君已被关了整整809天。

  回首过去那两年多噩梦般的日子,袁正君感慨地说:“在里面的日子好长、好难熬啊,都快疯了,真不知道还能不能活着出来……”

  袁正君家有5口人,上有年老的父亲,下有两个小孩。案发前,他一家通过辛勤劳动走上了致富的道路,日子可谓过得其乐融融。可自他被卷入“抢劫杀人案”后,就连他妻子张芝仙也被关押了25天接受调查,为洗清冤情,光打官司就欠下了1万多元的债务,一家人已是身心疲惫。

  最终,经袁正君及其律师柏再发、赵影武两年多的艰苦努力,袁正君终于获得了6.7万余元的国家赔偿。而记者在云南杨柏王律师事务所看到,关于袁正君案的材料累积了一尺多高。(蒋天灿)[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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