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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12-16 08:20:32 人浏览

导读:

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转移的,原房屋产权拥有者死亡的,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但是要到官方机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提供很多资料,证明继承人的身份等,那么总的来说,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的所有权是可以转移的,原房屋产权拥有者死亡的,可以由合法继承人继承,但是要到官方机构办理公证手续,需要提供很多资料,证明继承人的身份等,那么总的来说,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的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多少钱税费

  房屋继承公证需要多少钱税费要根据房子的大小和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定,具体的标准有:

  1、登记费:100元/件;

  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

  5、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6、房产继承中不存在遗产税。

  7、房产继承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继承后对外出售需要按照房价的20%征收个税,但如果继承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少有住房的是可以免征个税的。

  8、如果继承人间对房产的价值有分歧的,还可能发生房屋评估费用。

  9、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三、房屋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该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也即继承诉讼的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超过二十年就丧失了胜诉权。实体权利仍然存在,只是没有法律的强制保护了。

  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房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房屋继承公证处需要什么资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手续,首先要准备好资料,到公证处申请,了解好需要哪些资料,可以先准备好,提高办事效率。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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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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