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其他 >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09:15:13 人浏览

导读:

根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

  根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 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 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