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融资 > 融资知识 > 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

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4 09:18:35 人浏览

导读:

从市场建设的角度看,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就是市场缺损和市场落后的表现,其中金融制度缺损处于问题的核心。开行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的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实现市场出口的融资机制,是在当前国情下建设市场的有效方式传统西方经济学认为,投资、消

  从市场建设的角度看,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就是市场缺损和市场落后的表现,其中金融制度缺损处于问题的核心。开行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的“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实现市场出口”的融资机制,是在当前国情下建设市场的有效方式

  传统西方经济学认为,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但这是建立在市场已经发展的基础上实际上,市场建设和制度建设是跨越这三大动力的基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四大动力,能够带来多方面、全方位的发展。

  我国现阶段面临着市场空白和市场缺损的国情,只有抓紧市场建设并形成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从市场建设的角度看,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就是市场缺损和市场落后的表现,其中金融制度缺损处于问题的核心。

  多年来,国家开发银行致力于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构建新型融资体制。开行与地方政府开展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把融资优势与地方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相结合,共同推进信用建设、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开行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实质,是银政双方立足市场建设的共识和市场化融资的基础,推动地方发展规划先行,把政府、金融和市场的力量结合起来,以建设市场的方法,实现健康企业、健康金融、健康财政、健康经济,探索财政和金融相互促进、有效合作、互利共赢的投融资模式,最终建设出一个高效的市场和融资体系。这个市场和体系,上能对国家重大项目、大型基础设施进行融资,下能覆盖社区金融、新农村建设,最终实现金融和城乡、金融和区域、金融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这样的市场和融资体系不是传统体制所具有的,只能通过创新从无到有地进行建设。

  在市场建设过程中,不应排斥政府信用的作用。政府信用是市场经济的起点和支点,在国际上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所广泛运用,我国也应该加以借鉴和运用。我国中央财政信用目前由财政部直接使用,已用于世行、亚行贷款多年,这也是国际惯例。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地方财政的财力及风险防范能力有了很大增强,尽管尚不能直接用于担保,但已经具备市场增信的巨大空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政府“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投资资金,这都是市场增信的有效方式。当前,政府组织增信是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政府的作用和政府信用在市场中通过组织增信的方式实现,这是基于市场的平等关系、共识关系、利益关系、合作关系而产生的增信,是一种合作的方式。这种情况下的增信,本质上是合作之后产生的信用,是合作信用、合作增信,完全不同于政府担保。

  开行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的“政府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实现市场出口”的融资机制,是在当前国情下建设市场的有效方式。“政府入口”,就是以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为合作目标;“开发性金融孵化”,就是双方共同推进治理结构、法人、现金流和信用四项建设,这实际是市场建设的过程;“市场出口”,就是要培养合格的市场主体和市场实体,最终把健康的企业推向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开行把政府的组织优势与开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使之成为市场增信的社会功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这种方式,政府不仅成为市场建设的必要环节,而且起了市场建设的关键性作用,从过去的被动角色变为主动角色,政府、市场和银行的关系也不再是互相分离、冲突和力量抵消的关系,而是形成了巨大的建设市场的合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