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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迷失在利益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0 06:20:37 人浏览

导读:

无锡港下镇晶石集团,在2001年4月时的净资产仍为2亿多元,但到了6月账面上却成了净负债2000多万元,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突然宣布破产,法院也很快批复同意,涉及金融机构1.7亿元的债务即将被逃废。其中包括或有债务7000万元。当时江苏省审计局发现这一情况,向中心支

  无锡港下镇晶石集团,在2001年4月时的净资产仍为2亿多元,但到了6月账面上却成了净负债2000多万元,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突然宣布破产,法院也很快批复同意,涉及金融机构1.7亿元的债务即将被逃废。其中包括或有债务7000万元。当时江苏省审计局发现这一情况,向中心支行通报,大家肯定都很奇怪为什么债权银行不反映?后来经调查才知道,1.7亿的贷款是从10家银行获取,由于债权分散,没有哪家银行愿意出面追缴。

  分析:该无锡市企业为了逃废金融债务, 在感到采取转制、拖延等一般的手段已无法达到逃废债的目的时,居然会采取“自杀”性的申请破产行为。把无法清偿的烂账留给了银行!更有甚者有些企业还会在破产后不久就重新注册开张。无锡圣保罗药物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该公司于1999年抽走800万实收资金后,重新注册成立江苏圣保罗药业有限公司,而原公司以严重资不抵债为由而宣告破产,无锡市中行为此266万元贷款被悬空。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信用”在各个领域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信用时代的到来为我们创造了巨大的收益,然而收益的背后是风险。这是因为公司企业的信用本身只是一种理想,很难进行监督。在我国法律对逃债企业的追究,主要通过追究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以及查封、拍卖有效抵押资产的途径来实现,而碰到担保关系混乱,无担保资格和能力,或者抵押资产无效、担保企业破产、倒闭等情况,法律也往往很难予以追究。处罚和惩罚并不能解决市场经济中的信用问题。我认为,最好的建立市场经济信用体系的方式是银行公开公司账面情况,由公众来监督公司,并决定是否信任它。比如在外国,只要欺骗银行两次,这个人或公司就会发生信用破产,永远被列入‘黑名单’了,当然就不会再有人与其交易。我们现在缺乏这样的机制。

  “讲信用”这种信念在中国市场还不是有很强的约束力的状况下,信用就在利益的诱惑中迷失了!面对这样的一种现实,社会各界应该增强金融安全意识,降低信用风险!

  就如上述的无锡企业,对于典型的案例应该加以大力的打击,从而对其他企业起到威慑的作用。。在打击同时,为了防止新的逃废债形成,严把企业转制关,设置防火墙。对拒不落实金融债权的企业,进行内部通报,并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企业大事记中注明为逃废债企业,由金融系统实施联合制裁。看还有谁敢跟他做生意!试想如果不守信用的行为没有受到严厉惩罚,谁还会守信用?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银行本身都起着关键的作用。

  企业要降低信用风险,首先要从企业自身资金实力和产品特点和行业状况出发,确定自身可以接受的信用额度。当面向顾客时,就要考虑对方的偿债能力,经营状况,竞争对手给予的信用额度等几个方面,通过对顾客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分析来确定信用额度,财务的专业分析是关键,千万不能被对方的豪华办公室所迷惑!另外,要根据对方的购货和付款情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对方的付款信息就是最好的信用信息,若对方拖欠货款,就要毫不犹豫地降低其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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