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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09:50:50 人浏览

导读:

现在公司种类有很多,经营的好的长期发展,如果经营不好,可能就会面临破产,申请破产保护也是有原因的,毕竟不到万不得已,也没有企业想要申请破产。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现在公司种类有很多,经营的好的长期发展,如果经营不好,可能就会面临破产,申请破产保护也是有原因的,毕竟不到万不得已,也没有企业想要申请破产。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

  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在于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债务人有申请破产保护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申请破产有什么意义

  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的证明,需提供最新工商登记单;

  (3)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供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定企业破产的决议文件;

  (4)企业成立时投足资本的验资报告,有追加投资的,还要提供追加部分投足的验资报告;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部门对企业审计后作出的企业资不抵债的审计报告;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末的资产平衡表、资产负债表等有关会计报表;

  (8)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清单(列明财产名称、规格、处所和价值等)、无形资产情况(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企业投资情况(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联营企业、独资公司等);

  (9)由专门评估机构作出的企业现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企业有固定资产的,提供相应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

  (10)企业开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11)企业债务人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必要内容)、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12)企业为他人以及他人为企业提供担保情况;

  (13)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企业申请破产保护目的

  破产保护的核心,是为重组融资创制了一种特殊的清偿优先级,在缺乏这一优先级时,重组者通常面临一对矛盾:重组得以进行,必须获得新的融资来维持企业营运,并支付资产切割、结构调整、业务重组、雇员遣散等重组步骤所产生的高昂费用,但是很少有人敢把钱借给濒临破产的企业,特别是当它的资产多半都已抵押出去之后,除非这个新的债权人在清偿顺序中被允许“加塞”,这一点,在传统民法中是做不到的。在美国,如果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它的债权人暂时就不能去追究这个企业的债权,企业就能够有个喘息的时间。在申请破产保护的这段时间之内可以想办法。一旦公司通过破产保护,走出了破产法庭以后,相当于把身上的债务甩掉了,可以轻松上阵。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申请破产保护的原因的内容,由此可知,原因在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是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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