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炉前作业突发脑溢血 世晟公司否认是其职工
导读:
今年8月5日,四川省洪雅县农民祁明德在沧州一管件公司炉前作业时,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至今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为了给他治病,家里已经负债累累。因为交不起医药费,祁明德在一个多月前,已经停止用药。而祁明德所在的公司在他刚入院时交了12500元后,就再也不露面,而且不承认祁明德与厂方存在劳动关系。11月2日,祁明德的妻子王永珍把河北世晟管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晟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承认与祁明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2月15日,沧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民工炉前发病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
原告在诉状中称,祁明德自2009年4月19日到河北世晟管件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冶炼炉前工工作。8月5日夜里,祁明德在工作中突发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溢血的一种),公司派人将祁明德送到沧州市一家医院抢救,至今仍深度昏迷。自2009年4月19日开始,祁明德一直在“世晟公司”上班,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被告“世晟公司”不仅没有按规定和原告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经常让原告加班。为此,原告要求“世晟公司”确认与祁明德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要求“世晟公司”为原告补办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并支付原告超时加班费、节假日加班工资、高温工作补助费等费用54226元。
对此,被告“世晟公司”的诉讼代理人明确表示,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世晟公司”的管理人员说不认识祁明德,否认祁明德曾在公司打工。
■病人亲属认为发病与工作环境有关
为了证明祁明德曾在“世晟公司”打工,祁明德的几名工友出庭作证。“世晟公司”车间主任张德芳说:“祁明德和我是老乡,是我带他到‘世晟公司’打工,他的工作是炉前工。8月5日晚上祁明德上班期间,和我说头疼,要求回去休息一下。大约11时左右,祁明德又跑到车间,说头疼得厉害。我和厂方说了一下,马上送他到医院。”
据这几名工人介绍,车间里的工作环境很差,“温度高达40多摄氏度,热得受不了,而且噪音非常大,说话都听不清楚。”工人王光财指着脖子上的一大块伤疤说,车间里的工作很危险,时常有人被烫伤,“我的脖子被烫伤后,厂子根本就不管。”祁明德的兄弟祁明华认为,哥哥在工作时突发脑溢血和工作环境恶劣有直接关系。
■因借不到钱病人被停止用药
这场意外的灾祸给祁明德的妻子王永珍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在法庭上,王永珍面容呆滞,两眼无神,精神濒临崩溃。据了解,祁明德上有年迈多病的父母,王永珍的身体也是常年不好,一个儿子正上高中。祁明德是家里唯一的支柱,这次出现意外,整个家庭都陷于困境。目前,祁明德在医院的各项费用已经花费了15万多元。刚入院的几天内,公司分期交了12500元费用后,以祁明德不是本公司职工为由,再也没有管过。王永珍说,家里本来没有什么积蓄,去年因地震而损坏的房子都没有钱修理,看病的钱都是向亲友借的。目前,祁家再也借不到钱,一个多月前,祁明德已经被停止用药。
即使停止用药,祁明德每天在医院的费用也高达上百元。在医院照顾祁明德的王永珍和祁明华每天睡地板,啃馒头,连咸菜也舍不得买。他们在沧州举目无亲,不知这种状况能支撑到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驳回民工家属诉求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祁明德的家人曾向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祁明德与“世晟公司”的劳动关系,要求支付超时加班工资、高温工作补助费等54226元,并请求先执行当事人前期医疗费用20万元。今年10月21日,沧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达仲裁裁决书,否认祁明德与“世晟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驳回祁明德其他请求。
法律人士介绍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用工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如果没有购买,发生工伤的各项费用,应该由单位自己承担。据了解,不少用工单位拒绝为外地民工缴纳法律规定的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又疏于监督管理,这些民工的利益缺少切实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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